发完新书,我和珑夕一起相伴回家,聊了一路,直到我走进小区以后我才回过神来。
“啊呀,我们聊的这么投入,你都被我拐回家了还没察觉。”
我揶揄道。
珑夕瞪大了她的猫眼,“你家也住这?”
“对啊,诶,等等,你家住这?!”
“我家在六号楼啊!”
“什么!
我家在五号楼,你的对楼!”
“五层吗?”
“对!
没错!
我们家正好面对面!”
我们都为这个新发现激动不已,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惊讶应该也不过于此。
我们道别前约定了下午一起上学。
回家的一路上我暗自沉浸在欢喜中,也忘记了妈妈从小给我的走路看路的教诲,然后……完美撞上前面的家伙。
“服……服部平次?”
我脱口而出,待我反应过来之后,只想狠抽自己一个耳光。
早上坐在我后面那个戴棒球帽的男生此刻一脸啼笑皆非的看着我:“嗯……其实我叫邓祺,不过,如果你愿意叫我服部平次的话,我也是不介意的。”
我:……
“你家也住这?”
虽然这实在太巧了,但也不是不可能,F市中小学本来就秉承“就近入学”
原则,所以一个学校的学生的家也都集中在几个小区。
“四号楼三层。”
好嘛,他家阳台对着我家客厅。
“这么巧。”
我因为要去帮爸爸拿今天的报纸就和他先道了别,可他却一路尾随我。
我被他跟得发毛,一时气不过,扭头质问:“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?”
我想我当时眼睛瞪得有铜铃一般大。
邓祺大概从没见过这么不吝的主,怔了片刻,缓缓答:“因为我要去帮我爹拿今天的报纸啊,我想,报箱应该是这个方向的。”
我的脸腾地涨红了,含糊地把尴尬掩饰了过去,也就立马奔向报箱。
我们家的报箱在顶部,我总是要踮起脚才能够到。
今天这个送报员把报纸塞得太进去了,我踮着脚,伸长了手,也还是只能指尖刚好触到报纸的一角。
我正竭力拉长自己身体高度的同时,一只手飞快伸进我家的报箱,轻松就把报纸扯了出来。
邓祺把报纸卷成卷儿,在我脑门上点了一下:“真是历尽艰辛啊,小朋友,多锻炼锻炼,再长高一点儿罢,以后我帮你拿报纸好了。”
我摸摸脑门,撇撇嘴,别扭地道谢:“谢谢你啦。
不过以后报纸我自己拿就好,不麻烦你了。”
“随你便吧。”
他无所谓的耸耸肩,大步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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